成立建筑劳务公司需要的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自己的公司住所。
建筑劳务公司
建筑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谁如何确定1、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都可以。2、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的一切职务行为,包括作为外贸过程中的签订合同,出席商谈,公司违法职务行为的个人处罚对象,原则上都是法人代表。3、法人代表职权大,责任也大,如上面所说,许多行政处罚甚至刑罚,都由法人代表承担,当然,这前提是单位违法经营,如果是打开门作正当生意,法人代表就是老大,自然风光得很。4、不过,如果是法人的话,亏损以注册资本为限额,你所要防止的一件事情,就是出资人抽逃资本并且消失匿迹,否则,别人追债上门,首先找的就是建筑劳务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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