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描述了在法庭上被告方就原告起诉状中的事实部分进行答辩的过程和原则。被告方将承认原告所述事实的存在与否,以及是否对其有利,同时提供证据来支持其观点。在提供证据时,被告方必须确保其陈述是有证据支持的。最终,被告方将在法庭上通过举证来证明其观点。
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事实部分,我方进行答辩。如果原告所述事实确实存在,并且对我们有利,那么我们将承认这些事实的存在;如果原告所述事实不正确,我们将否认这些事实,并陈述真实的事实;如果原告所述事实完全无法成立,我们将全部否定,并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作为证据。这里要注意的是,你陈述的事实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不然,在法庭举证时,你没有证据,证明你说的是真实的,法官是不会支持你的。就是说,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实。
民事诉讼中如何进行答辩
民事诉讼中答辩是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提出异议的重要环节。答辩的目的是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供证据来反驳对方的诉讼主张。在答辩中,当事人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对对方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然而,在民事诉讼中,答辩并不简单地回答对方的问题。答辩需要结合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对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同时,答辩还需要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如果当事人没有充分准备,或者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那么他们的答辩可能会被法院视为不充分。
因此,当事人需要在答辩前仔细研究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如果当事人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好的法律建议。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答辩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充分准备和提供充分证据,才能在答辩中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因此,当事人应当重视答辩,并在答辩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好的法律建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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