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债权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股东如果没有出资瑕疵或抽逃出资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就无需对公司倒闭后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重整或清算后,应当及时向法院申报债权。
一、股东如何承担责任,债权人如何进行维权
对于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怠于履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时,债权人如何进行维护权利,公司法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责任或连带责任,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怠于履行义务的主体是清算义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董事和控股股东。
二、违反公司注销程序有效吗
公司违法注销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就终止,注销行为有效。但违法注销行为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主张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公司倒闭自然人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倒闭自然人股东应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公司倒闭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2、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倒闭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诉:
1、如果有单位倒闭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2、单位倒闭拖欠工资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劳动仲裁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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