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没有证据证明被误导,则合同有效。如果您被诱导签署合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合同。
如果被诱导签署合同,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合同。但如果没有证据,符合法律规定,则无法证明被误导的情况,则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欺 诈 胁 迫 签 订 的 合 同 , 如 何 维 权 ?
在欺诈胁迫协议方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了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了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一般存在以当事人的生命或亲属的生命、财产、荣誉等造成损害为内容要挟当事人,迫使当事人在非自愿的情形下签订合同,可以认定为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因此,要认定欺诈胁迫协议的有效性,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否在欺诈或胁迫下签订合同,如短信、电话录音、人证等。
在签署合同时,如被诱导或欺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但若没有证据证明被误导,符合法律规定,则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欺诈、恶意串通等情形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无效。欺诈胁迫协议涉及以当事人生命、财产、荣誉等造成损害为内容要挟,迫使当事人非自愿签订合同,可认定为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要认定欺诈胁迫协议的有效性,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否在欺诈或胁迫下签订合同,如短信、电话录音、人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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