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权属,需要怎么确定?
时间:2023-04-05 09:23:13 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确定房屋所有权首先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

二、房屋建造者的认定;

三、被认定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认定。

一、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一般确定原房屋所有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是法律所禁止的,应当认定房屋购买协议是无效的,居民仅可以作为被拆迁人享受到搬迁费、过渡费等补偿,而原房东应当向返还购买者购房款、房屋装修费以及房屋增值等损失。

二、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如何认定

建房人出钱购买建房物料、聘请他人建房;建房人完全靠自身技术亲力亲为地建造房屋,就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使后面户口已经迁出,但房屋的权属仍属于建房人。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申请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会对农户的家庭成员进行核定,根据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并将审核通过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登记在册,记录在用地审批表中。凡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房屋所有权。

三、一户多宅是怎么确定房产的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如果房屋是合法取得的,那么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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