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办的委托书国内可用吗
人在国外授权委托国内人办理相关事务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人在国外,授权委托国内人办理相关事务,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
公证机关,其实施的是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制度。该制度的规定,香港居民在内地实施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中国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文书,该委托公证人是在香港执业十年以上并熟悉中国法律事务,通过中国司法部的考核取得内地认可的公证人资格的资深律师担任,内地认可的公证人资格的考核每三年一次,考核通过者的名单在中国司法部的公告上予以公布,已备查阅。经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还需经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方为有效。
二、在国外办理的委托公证
一是,我国公民居住在国外,并未加入该国国籍的,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公证,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可以直接在国内使用。二是,外国公民包括已加入该外国国籍的华人,提交公证书,应当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且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同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应为有效,即需经过一次公证,二次认证该公证文书方为有效。其次、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公证书文的格式,看其是否合法有效。
三、国外文书如何在国内有效使用
所有国外文件要在国内有效使用,就必须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手续。美国授权书公证认证流程:首先由美国公证人对其办理国际公证,然后送州务卿办公室认证,最后送中国领事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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