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经登记的,不影响其生效。
主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经备案不生效的人看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应当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才生效的合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他们是把这一引导性规定当作了一种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了。
一、专利授权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二)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三)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五)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六)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二、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一是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二是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三是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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