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计算收费标准: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一、怎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额
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额,具体如下:
1、按保险车辆新车购买价格确定,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格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买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
2、根据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买价格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新车购买价格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3、保险车辆新车购买价格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对于标准配置以外的新设备,保险合同中应列出设备名称和价格清单,并根据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没买交强险上路被交警查怎么处罚
在中国境内道路途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解决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予以被保险人保险标志、保险单)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受保险职责。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2年度的保险单。合同期满交强险标志自动作废,若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要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处罚措施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限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限定投保最低职责限额应交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金。后依照限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能够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全文8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