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公证员免职审核办理条件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年满65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3、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4、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二、青岛公证员免职审核办理条件
1、公证员执业证
2、公证员免职报审表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证明(例:医学证明)
5、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申请
三、青岛公证员免职审核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转报省厅
四、青岛公证员免职审核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法定时限:50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五、青岛公证员免职审核办理费用
免费
六、青岛公证员免职审核办理地点
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三楼综合受理社会事务类327窗口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七、青岛公证员免职审核政策规定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自确定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65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
提请免职,应当提交公证员免职报审表和符合法定免职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司法部应当自收到提请免职材料之日起20日内,制作并下达公证员免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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