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资本未到位能否分红?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股东按实缴出资分红。
“按季分红”就是国外上市公司成熟的表现,表明国外公司是重视回报股东的。中国股市还是一个重融资轻回报的市场。在中国股市里融资才是第一位的,至于回不回报投资者,其实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在中国股市里,上市公司5年、8年甚至10几年不回报投资者似乎也是正常的。因为中国股市并没有形成一种以不分红为耻辱的风气。国内的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因为国际板公司的“按季分红”而感到无地自容呢?实际上,国内股市也还是有重视分红的公司。
更重要的是,“按季分红”并不能增加股票的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取决于公司的总体业绩,取决于公司的成长性如何。至于是按季分红也好,还是按半年分红也罢,或者按年度分红也好,这些只是利润分配的“技术性处理”而已,并不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一些没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即便每季度分配几分钱,也是没有价值的。相反,一些具有成长性的公司,哪怕没有“按季分红”,甚至多年不分红,它同样也有投资价值。最明显的就是微软公司,该公司曾经多年不分红,但投资者并没有因为微软公司曾经多年不分红而否定它的投资价值。
而且即便是国际板上市的那些优秀公司,虽然按国外的发行价格,其现金分红具有投资价值,但如果其登陆国际板属于高价发行,那么其投资价值也要大打折扣。
资本未到位是可以进行分红,但是不会分到原本规定的相关金额。而是根据股东的实际出资状况,在总比例中所占的相关比例进行分红。由于我国现在的资本是属于认缴资本,不需要进行完全的缴纳完成,只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内将所明确的相关注册资本进行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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