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可撤销和无效的区别是:
1、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从一开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撤销合同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可撤销的理由1年内诉讼或仲裁行使法定撤销权后,合同无效;
2、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自然的、自始的。无效合同的原因有: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的原因是: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客危险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确认应由什么裁定
合同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只要证据能证明合同无效或者有可撤销情形的,法院就会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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