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30万不还的,不一定会坐牢。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将会处以刑事处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如果持卡人不是恶意透支,或者能积极偿还欠款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欠多少不还会坐牢吗
当事人欠款超过了一万元,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仍未归还的,可能会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数额大小处以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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