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若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
一、上户口需要父母双方都在场吗
上户口不一定需要父母双方都到场。
办理上户口的材料,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上户口办理地址是,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户口迁出能不能证明父女关系
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若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只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现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户籍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明。
三、父母的户口可以落在子女的户口所在地吗?
父母的户口可以迁到外地子女的户籍所在地。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年老投靠子女
主要条件:
1、父亲年满60周岁或母亲年满55周岁,父母户口须一同申报
2、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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