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合同买方做什么
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公约规定,付款地点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如果是凭交货或交单付款,则应在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付款。付款时间如果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或交单时付款。但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支付货款义务。公约规定,如果上述买方检验货物的机会与双方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则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此外,买方还应采取一切应采取的行动,以便卖方能交付货物。这在双方以FOB条件成交时尤为重要。因为在FOB条件下,如果买方不及时指派装货船只,卖方就无从履行其交货义务。
二、非信用证结汇与国际保理业务
随着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除了特殊情况,进口商愿意预付货款之外,一般都希望采用优惠灵活的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如托收中的承兑交单和记帐赊销等。这些方式对于进口商而言,不占压资金,能增强进口商在当地市场上的竞争力。然而,对于出口商来讲,却要承担资金占压,甚至经常出现的追不回货款的风险。为此,国际贸易中出现了集信用管理、资金融通和结汇为一体的国际保理业务。
三、签订出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合同条款要体现我国的对外政策
2、合同条款内容要一致
3、合同条款的内容要明确
4、加强审核,尽量避免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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