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异地领结婚证的流程
(一)申请,双方当事人需带齐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去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具体来讲,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去民政局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上的基本信息。
(二)审查,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新人们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新人们的所有信息都满足我国法定的结婚条件。对于情况信息不明之处,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或是让其出具证明进行辅证。
(三)登记,对于符合我国法定结婚条件的新人们来讲,可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并立即颁发结婚证。对于再婚者来说,在颁发结婚证的同时还应上交离婚证,并对相应的信息进行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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