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验房步骤不可忽视
最近,有多名购房者先后反映他们在收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不但影响了入住时的心情,更可能带来利益上的损失。为了避免更多购房者遇到收房时的纠纷,有关业内人士为购房者介绍一些验房时要注意的事项供大家参考。
问题一、不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收到交房通知。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没能按期交房,那开发商理应遵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进行违约赔偿,只要符合购房合同当初约定条件,购房者甚至可以提出退房。
问题二、收房程序不对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标注,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开发商讨说法。
问题三、建筑质量有毛病
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对策:不管开发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和取证,以便事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四、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入住的相关费用都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开发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对策:收楼时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房管部门投诉。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还要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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