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诈骗案立案后侦查期限:
网络诈骗案立案后会尽快的破案,同时让大家放心的是,因为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当大家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能够最快的找到相关的人员。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预防、制止和打击此类犯罪,公安部协同其他部门抓住电信网络诈骗中“个人信息和财产”两个关键要素,建立跨领域、全流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机制,加强执法主体内部和外部统筹,促进立法完善,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增长的态势,取得了很大成效。在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必须保护被害人的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果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就无法实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刑事立案后的侦查期限有如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相关解释:
我国涉案财物处理及现有诉讼制度也影响到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依据《刑事诉讼法》及《意见》第七条第二项,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一方面银行账户内的款项权属很难证明;另一方面被害人在其他情况下只有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结合《意见》第二条第八项,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应当更加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人应当并处财产刑,即没收财产或者并处罚金,并将这部分财产上缴国库。如果被害人在立案之后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同时对民事赔偿做出判决,被害人的损失可能得到部分赔偿。如果被害人没能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情况下,即使被害人在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胜诉,被告人也没有财物偿还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还是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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