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市注册建筑师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9月23日国务院令第184号发布,自1995年9月23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七条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2015年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部门规章:《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二、建设部负责注册和注册管理工作。人事部负责考试工作,负责考试大纲、试题及合格标准的审定并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二:昆明市注册建筑师证的受理条件
考试报名施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根据报名公告自行完成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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