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若您注销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后又入职本市缴存的单位,新单位为您重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继续缴存。注:1.以离休、退休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办理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2.职工以出境定居(含港澳台地区)条件销户提取后,不能再办理开户手续,重新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可再办理开户手续。
公积金都满半年不能取,公积金还能再取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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