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借条,没有拿到钱的,当事人是否需要还钱,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1、当事人未拿到钱的原因是,自己未去收取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2、当事人未拿到钱的原因是,出借人未按时提供借款的,当事人不需要还钱,出借人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出借人还应当向借款人赔偿损失。
写了借条欠钱不还可以让对方坐牢吗
写了借条欠钱不还一般不可以让对方坐牢,不能构成诈骗罪。借条属于书面借款合同,不还钱属于民事纠纷,但诈骗罪是指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定性不同。一般证据很难证明诈骗罪主观目的,只有证据充分才能证明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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