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电镇江锅盖面商标正面临被人抢注的危险!记者近日从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获悉,已有多名自然人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镇江锅盖面商标,律师正在促成此事。得到这一情况后,市锅盖面协会立即作出强烈反应。协会负责人表示,他们肯定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协会也将尽快申请注册镇江锅盖面集体商标,确保这一传统美食的知识产权不被私人独占。
市工商局网上公开查询系统搜索显示,目前,国内申请与锅盖面相关商标的自然人至少有5人,其中4位户籍地在镇江。他们申请的商标图像各异,申报的保护范围包括饭店、餐馆、快餐馆、自助餐厅、咖啡馆、旅馆、茶馆、酒吧、流动饮食供应,等等,最多的有近20类。最早提出申请的一位市民,申报时间为2005年末。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上述申请标的应该都已进入异议期,如果国家工商总局认为其各方面条件合乎规定,随时可能认定其中一件申请案成立,换言之,这样某位自然人就拥有了该商标的合法权益,此后,任何人或单位使用带有锅盖面或镇江锅盖面字样的字号,或者其他商品标识中有同类字眼,都可能涉及侵权。
记者同时获悉,刚刚成立不久的市锅盖面协会也在积极筹划申请镇江锅盖面集体商标。协会副秘书长何绍珍表示,俗语说:醒得早、起得晚,当前镇江锅盖面行业所面临的尴尬,用这六个字来形容可谓贴切。锅盖面协会成立后立即要着手的几大工作,包括申报中国面条之乡(暂定名)、申报镇江锅盖面集体知识产权、制定镇江锅盖面行业标准、统一并完善镇江锅盖面传说版本和制定行业门槛,严格把好准入关等等。此外,镇江锅盖面是属于全镇江人民的财富,不应由私人独占,因此,协会将于近日就个人申请锅盖面的相关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请求永远不批准此类个人商标。
锅盖面集体商标与个人商标有什么区别?个人申报锅盖面能否成功?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朱宝华法官。据她介绍,与个人注册商标不同的是,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她认为,不管是锅盖面还是镇江锅盖面,都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质;另一方面,锅盖面涉及地方特色生产工艺,是若干年间逐渐形成的,并非一两个自然人的发明。因此,自然人申请这类商标困难较集体商标大,若有权威机构提出证据充分的异议,工商总局一般会优先批准集体商标。当然,如果异议期内没有收到异议,自然人申请的锅盖面商标也存在获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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