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可见,检察院可以以轻微犯罪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为由不起诉,法院可以以轻微犯罪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为由,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轻微的犯罪情节和无需判处刑罚是免除刑事处罚必须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也就是说,它已经构成犯罪,但是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都很轻微,犯罪者认罪、悔罪,没有必要对其进行处罚。渎职罪免于处罚,法规定的免除刑事处罚的标准。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怎么处罚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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