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在什么地方
承德市双桥区半壁山路16号
二、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材料
1.身份证(含配偶及共有人)
2.借款人用于还款的I类借记卡
3.户口本(含配偶及共有人)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首付款凭证
6.合同信息备案摘要
7.购房所在地及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家庭住房情况有效材料
8.婚姻关系有效材料
四、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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