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捨得遗失物是,需要按照遗失物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也即捨得遗失物知道失主的,需要交还捨得物,并且不得要求得到报酬,对于那些拾得遗失物没有归还且经失主主张归还原物依旧不予归还的,轻则会被判处罚金,重则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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