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采取下列办法继续拧处理:
1、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请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如何计算其利息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1、有约定但逾期的:
(1)借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由其约定,但不超过年利率24%的,超过法院不予支持;
(2)借款人不仅约定逾期利率,还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的,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人民法院不支持年利率总额超过24%的部分。
2、双方约定不明确或者根本没有约定的:
(1)借款期间的利率既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的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约定贷款期限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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