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1人也可以是数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共遗嘱的共同执行人,或经协商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有什么权利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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