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2.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该房产就算二人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3.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产权证是婚后办下来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得,则可以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增值部分自然归夫妻双方共有。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有房,请问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前男方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在结婚时约定该房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就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出资付的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首付部分的价值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的价值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接受赠与的房产,原则上也是其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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