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性文件
除应该携带的材料以外,您还应出示面谈预约单,证明您已从这一服务渠道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注: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总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如果您是首次申请签证,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1、证明就职资格的材料,包括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当前雇主或前任雇主的介绍信原件,说明您的职位和曾经做过的项目以及工作时间。
3、如果您目前以H-1B的身份工作,请提交当前历年的工资单以及在美国工作期间所有年份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IRS1040表和W-2表)。应携带的材料包括:
4、当前雇主或前任雇主开出的工资单。
5、当前单位或前任单位人事主管的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6、您的简历。
二、家属
您的家属应携带针对非移民签证的所有必要材料,以及:
如适用,请携带结婚证原件(配偶)和/或出生证明(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确认家属将继续受聘的单位公函
如果您的配偶目前以H-1B的身份在美国工作,请提交其在当前历年的工资单以及在美国以H-1B身份工作期间所有年份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IRS1040表和W-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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