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而是定罪后暂停执行刑罚。一般法院会判决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结束,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适用缓刑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被告人。对于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时符合轻微犯罪情节,有悔罪表现,没有犯罪风险,可以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拘役是否适合缓刑
1、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适用缓刑的情形,主要有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情节较轻的,适用缓刑。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触犯我们国家刑事法律规范,那么将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拘役相对于有期徒刑来说的话是比较轻微的,但是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拘役和拘留在我们国家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制约的,这是需要区别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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