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草和修改收购协议后,调查出让方、担保方和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然后制定合同文本,参与谈判并提出书面谈判意见。接着,起草内部授权文、连带担保协议和债务转移协议,修改每轮谈判的合同,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并为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相关机构工作,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为目标公司出具风险防范预案,协助处理公司的程序问题,完成其他法律工作。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权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权吗
答:可以,但有条件限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