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结婚,在结婚登记时不需要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结婚登记用不用户口本
结婚登记需要用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办复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复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复婚的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2、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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