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房屋被拆迁修路怎么赔偿
修路拆迁应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支付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本地拆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支付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
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一般来说,低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属于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个人的房屋被拆迁征用土地,对于给房屋的产权人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付,一般赔付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现金赔付和置换房屋,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赔付方式,如果征收单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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