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回答
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另一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同时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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