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看病时,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卡内直接扣除,有些药物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自付现金。
社保卡怎么样用
社会保障卡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项: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看病买药的报销比例问题:是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按比例分担。报销比例通常都在80%以上,数额较高的可以到90%以上。社保卡分为两个账户:个人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个人社保账户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金融账户激活开通后可以使用,基本等同于银行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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