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损坏别人财产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恶意损坏他人财物需要坐牢吗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交往过程难免发生摩擦,此时可能会出现以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报复他人,这种情况的话是可能构成犯罪的,通常来说,恶意毁坏他人物品具有下列情况是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1、故意毁灭或者损坏的财物是属于他人合法的公私财物;
2、毁坏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般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通常为5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适用治安处罚。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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