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关系当中,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托收的基本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1、委托人,是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人,在买卖关系中是出口方。
2、托收银行,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出口地银行,也被称为寄单行。
3、代收银行,是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代收银行通常是付款人即所在地银行,一般是托收银行的分行或者代理行。
4、付款人或受票人,是代收银行在汇票上注明并向其提示单据并要其付款的人,通常是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的进口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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