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进行调解需要明确的事项:
1、要明确调解的目的。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
2、要避免典型的调解言词举止错误。
3、最好在律师陪同下进行调解。在调解前做好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
离婚进行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1、诉前调解。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调解失效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
2、庭前调解。在开庭审理前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
3,诉中调解,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干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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