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叛乱、暴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时间:2023-03-18 21:13:14 3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所谓“情报”,是指除国家秘密以外的一切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尚未公开或者不宜公开或者已经公开的,可被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利用而危害我国安全和利益的情况、资料和信息。应当注意:法律并没有对情报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把所有未公开的内部情况都列入“情报”的范围。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这里的“境外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机构,如政府、军队及其所设置的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境外组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政党、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宣传组织及其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分支组织。“境外人员”,是指不隶属于某一境外组织机构的境外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包括外籍华人。具体的犯罪行为表现为:

(1)窃取,即采用各种秘密手段,取得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如盗窃、偷录等。

(2)刺探,即采用间谍或者侦查技术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3)收买,即以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性利益换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4)非法提供,即指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持有人违反法律规定。将自己知悉、管理、持有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出售、交付、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秘密或者情报之人。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即成立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一般为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持有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进行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2)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而为其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全文9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责任年龄 最新知识
针对武装叛乱、暴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武装叛乱、暴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