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找各镇(街道、园区)妇联等妇女组织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和劝诫;
2、可到本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留下笔录;
3、如果因其暴力行为受伤,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并保存;
4、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
5、如果受害者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可拨打110报警;
6、可以和施暴者离婚;
7、受害者可以依据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
原告方还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等等方式来求助。
一、离婚时怎么去认定家暴
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家暴行为:
(一)伤情照片:受伤后及时拍照,拍受伤部位的同时,要拍脸,以证明关联性;
(二)诊疗记录:及时就诊,包括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历等;
(三)报警记录、警察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等:
1、报警要尽量打“110”报警,而不是打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因为110报警会有报警记录留存,而打派出所电话往往没有报警记录;
2、要记录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将来调取证据;
3、如果当时无法报警,事后应及时报警;
4、必要时可要求警察给双方做笔录、依程序进行伤情鉴定、出具告诫书等;
5、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方便报警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保证书:施暴方道歉时,要求其本人书写,可留存备用;
(五)证人证言:受害人应积极寻求亲友帮助,知情人将来可作为证人作证;
(六)录音录像:可事先准备,也可在暴力发生时尽量逃往有摄像头的公共场所;
(七)相关机构证明:受害人可以求助居(村)委会、对方用人单位、妇联、学校等机构。
二、被起诉离婚家暴该怎么证明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9、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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