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小轩(化名)从银行ATM机里取钞票时,通过ATM机限时取钞功能,将手中一百元假币放入入钞口让机器吞掉,企图通过银行洗成真钞,之后前往银行索要被吞掉的钱,不想被银行发现破绽。目前,小轩因涉嫌诈骗被本市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9岁的小轩是陕西省西安市人,已在本市打工多年。10月1日上午10时许,小轩前往赵市一银行ATM机上取款,在取出钱之后,小轩又放进去100元假钞,等到ATM机将钱吞掉后方才取出银行卡离开。
10月8日上午,小轩前往银行称,其于10月1日从ATM机上操作取款300元后出来的钱又被机器吞掉,但银行卡显示钱已被扣除,要求银行将300元钱归还。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了其中的蹊跷,遂向市公安局赵市派出所报案。接报后,民警通过反复比对监控录像和记录信息,很快发现小轩偷梁换柱的把戏。10月10日,小轩到案后很快就交代了利用银行ATM机存入假币企图换取银行真币的违法事实。
对此,江苏黄律师表示,小轩的行为是一种诈骗行为,他偷换了真币,制造了ATM机吐款后因为没有及时取走,限时取钞功能启动收回钞票的假象,妄图骗取银行支付相应的款项。这说明他主观上是故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巨大的,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或持有、使用假钞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ATM机具有钞票真伪自动识别功能,且银行一般设置有摄像装置,监控ATM机的安全。任何贪小利者,千万不能怀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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