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一份合同的签署,应该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1、业务部门与对方初步洽商、草拟合同;
2、业务部门经理审核业务可行性、风险;
3、法律部门审核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4、财务部分出具分析意见;
5、分管领导审批;
6、董事长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角度进行取舍、审批;
7、签署合同;
8、登记存档;
9、履行合同。
一、律师法律顾问的行业范围有哪些
1、为聘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2、为聘方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3、为聘方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4、协助聘方开展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5、应邀为聘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6、向聘方提供有关法律信息7、代聘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8、接受聘方委托,对有关企业或项目进行资信或可行性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9、代办企业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10、参与聘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11、参与处理聘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12、优先接受聘方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
二、外资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材料:
1、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申请报告(详述要求减资的理由、减资的金额);
2、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无经济纠纷,也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承诺函
3、县(市)区外经贸局或主管部门的转报文
4、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的决议(正本);
5、合同、章程修正案;
6、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7、批准证书(原件)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
8、通知债权人证明;
9、在省级以上报纸上登载公司减资公告的有关证明;
10、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海关出具的因减资后原投资总额内进口的免税设备补税后的证明
1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注:第8项及以后文件待第一次刊登公告之日起45天后办理正式减资审批手续时提供。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到我局对外办事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投资服务窗口受理。
(1)申请事项清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在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补正内容通知书》(情况较复杂的,在2天内出具《补正内容告知书》);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申请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与决定:由投资服务处审查初步同意后,公司应在省级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三次;三个月后公司应将报纸公告及复印件交到窗口,由投资服务处审批决定。
4、领件:申请事项办结后到发件窗口领件。
(三)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四)责任窗口:投资服务窗口。
(五)审批收费:根据省物价委(1992)价费字401号文,批准证书收费10元。
(六)审批依据:对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外经贸法发第366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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