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醉驾是否可免于刑事处罚
1、公职人员醉驾不可免于刑事处罚。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2、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对于刑事处罚的主刑有几种
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一)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二)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三)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四)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五)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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