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符合下列条件能告债务人诈骗:债务人具有欺诈的故意;债务人通过欺诈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为其债务提供了担保;以及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等条件。
一、债务能免责吗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以下三种:
首先,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伙起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
其次,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最后,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力。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没有行使权力,则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二、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
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主要是三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谋取自己的利益骗取他人提供担保;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骗取担保的行为使保证人的利益受损。
三、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过保证期间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全文6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