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形: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前一方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拿到房产证的。
3.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4.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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