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一、受贿罪量刑意见中的认定标准及步骤是怎样
受贿罪量刑意见中情节的认定标准如下:较重情节: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全文6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