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可以按照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包括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支付给双方指定的银行。如果发包单位拒不支付价款的,还可以拍卖工程后抵价支付。
一、合同里面价款如何约定?
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约定:
1、固定价格合同;
2、可调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二、工程底垫资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垫资的意思是:工程施工时,由承包方先行垫付建设单位应当支付的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行为。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三、分包商结不到工程款怎么办
分包人可以将发包人起诉到法院。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后发包人仍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就工程款问题引发争议的,可以起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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