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产位置不符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时间:2023-10-07 09:40:11 1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离婚协议,如果房产位置不符,则被视为虚假协议。但如果房产位置相符,则不是虚假协议。如果一方故意标错,他或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协议。如果是非故意标错,则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修改或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离婚协议,房产位置不符的情况(故意或非故意)被视为虚假协议,而房产位置相符的情况则不是虚假协议。故意标错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非故意标错的可以与对方就错误事项协商一致商议修改或者签署补充协议。

离 婚 协 议 房 产 位 置 不 符 是 否 为 虚 假 协 议 ?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款没有公证,则可能会存在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款没有公证,则需要考虑法律规定和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款没有公证,则需要考虑法律规定和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多帮助。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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