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行政执行超过申请期限人民法院当事人没有提出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这类案件。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应在两年内积极的申诉这类行政执行的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和行政单位进行处罚。
行政处理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时限将不再受理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对于申请强制执行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如果不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那么超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将不再处理。
行政处理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时限将不再受理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时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文书下达生效后,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种是对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要求,但自己超过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划拨;
2.强制扣缴;
3.强行退还;
4.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拘留;
2.强制传唤;
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
(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即强制实施某种行为。这种情况还较为少见
间接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直接执行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强制划拨、强制拍卖、强制扣缴,对这类人员进行强制拘留、强制出境、强制限制,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维护我国的社会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由人民法院和行政部门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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