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理
破坏公共设施的处理是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损失达不到5000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共设施用地如何分类
关于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规定为:一般可以分为居住的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比如说一些垃圾站和配电房等一些公共设施,还可以分为居住小区内的的公共设施,比如说一些小区游乐场,便民服务站等设施。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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