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不能提前扣除利息。因为首先扣除利息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获得的贷款少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影响了资金的正常使用,增加了借款人的负担,也容易引起借款人双方的纠纷。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借款人只需按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
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
我国对于私人借贷利息是有规定的,具体规定是这样的:
1、私人借贷的利息可以自由协商,年利率24%以内的,法院是保护的;如果综合费率在这个范畴内,是必须要还的,否则可以走法院程序要债。
2、年利率在24%~36%之间,属于自由协商的范围,按合同办事,如果借款人愿意支付,再走法院想追回,法律也不支持。如果没有支付,到法院起诉也不支持再支付。
3、超出年利率36%,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是不用还款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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